食药稽查能力建设调研报告

食药稽查能力建设调研报告

问:办理食药环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
  1. 答:法律分析: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,在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存在执法技巧不足或谈话 艺术不高等问题,可能导致执法人员与相对人的正面冲突。食药环知案件呈现出产销分离、上清备此下线架构复杂及受害人分布广、数额认定方式复杂等诸多侦办难点,甚至一个案件的利益链条伸向多个地区乃至全国。
   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
  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,适用本法。
    本法所称药品,是指用于预防、治疗、诊断人的疾病,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答迅治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,包括中药、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。
    第三条 药品滚敬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,坚持风险管理、全程管控、社会共治的原则,建立科学、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,全面提升药品质量,保障药品的安全、有效、可及。
问:办理食药环案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
  1. 答:环境、食药犯罪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,其社会危害之大、影响范围之广,往往难以估算。当前,惩治环境、食药犯罪是贯彻尘升磨党的十八大要求、建设美丽中国、保障国计民生的重笑搏要举措。但是,由于环境、食药犯罪本身存在的一些特殊性,致使司法实践中打击此类案件面临众多困境。本文以审查逮捕工作为视角,深入分析环境、食药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工作的难点,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,以此来更全面、准确、有力地打击环境、食药犯罪,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民生民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    法律依据: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,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派斗
食药稽查能力建设调研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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